日前,山西发布了《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指南》《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评价通则》两个地方标准,填补了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标准空白。这两个标准将于2024年4月3日正式实施。
《建设指南》由前言、正文十个章节及参考文献构成。正文十个章节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管理机构建立、碳排放管理方针制定、碳排放管理方案制定、资源配置与支撑机制建设、实施过程管理、评价与审核、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化工、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化和煤炭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建设,其他行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评价通则》由前言、正文七个章节及附录构成。正文七个章节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实施、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应用。附录为《碳排放管理体系评价方法》。
《建设指南》和《评价通则》两个标准的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碳”战略要求,对于完善我省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指导重点行业企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建设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碳排放数据监测
指南表示,在碳排放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实施碳排放数据监测,按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监测影响碳排放绩效的关键参数,并对异常数据进行跟踪和监测。
关键参数包括:
a) 碳排放源;
b) 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和生产数据;
c) 工序、设施设备的运行参数;
d) 核算准则或指南中规定的其他参数。
由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自2022年10月25日正式生效,该标准的制定、发布、应用,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排放源碳(CO2、CO、CH4)的连续监测,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支撑。
SGEP-300T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产品介绍
SGEP-300T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是实施固定污染源碳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的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可应用于排放源中CO2、CO、CH4等动态连续监测,同时测量烟气流速、流量、含氧量、烟气压力、温度等,并可通过有线、无线等通讯手段将监测数据传送到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对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企业工艺过程的碳排放远程实时监控,为实现碳减排、碳达峰提供数据支撑,具有易操作、易扩充、高准确性、高可靠性及低维护等特点。
原标题:山西省发布碳排放管理地方标准丨中绿环保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关键词:
环境监测,碳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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