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关于信丰县城市管理局信丰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的终止公告”。公告显示,由于政策因素导致该项目无法实施,经采购人确认,终止本项目。
据悉,该项目曾于2023年6月28日签订合同,供应商为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3年建设期和22年经营期),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经营期从项目正式运行之日起算。
合同金额:875697600.00元。
据爱企查股权穿透数据,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当地国资控股企业。
根据2023年1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115号文”),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同时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参与的污水处理项目、污水管网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新机制执行。
关键词:
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