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日向青岛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制定了《青岛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岛落地生根,为美丽山东建设作出青岛贡献。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方面工作目标。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时限、措施,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在整改反馈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从源头上完善防范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大气、水、海洋、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整改方案》将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领导干部发挥示范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严禁在红线内进行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海岸线管控,统筹海岸带开发利用,实施海岸线分类保护、利用与整治修复,强化无居民海岛保护工作,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三是源头施策协同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扬尘源整治,加强工地、堆场料场等扬尘管控,加大城市主次干道精细化深度保洁力度,推进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整治。抓好移动源整治,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依法开展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抓好工业源整治,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和工业企业低效失效设施专项整治,高质量推动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供暖锅炉清洁替代,在热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供暖燃煤锅炉关停退出。
四是坚持“三水统筹”,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资源方面,坚持“四水四定”,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进河道生态补水工作。水环境方面,实施好“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强化河湖水质超标整治,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水生态方面,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
五是先试先行创新机制,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统筹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防新增土地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加快建设“无废城市”。
六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动“双碳”工作。深化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稳妥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工赋青岛”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一企一策”推动重点耗煤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氢能等绿色能源。加快推动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七是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面提升森林、湿地、河流、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持续推进整治行动,深化胶州湾、灵山湾等重点湾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重要湿地保护。巩固“绿满青岛”国土绿化行动。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扎实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建设省级和美乡村等。
八是补齐短板弱项,深入提级扩能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源头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消除雨污混排、污水冒溢现象。完善收集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物分类处置。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农村户厕规范升级,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维管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规范农村垃圾处理。加快新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水平。
为保障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压紧压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担责尽责、分工协作,共同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政策、科技等关键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政策供给,强化科技支撑。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督办。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跟踪督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原标题:青岛市公开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关键词:
环保督察,生态执法,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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