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监测司组织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经征集、审核,支撑新污染物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测数智化转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质量监测等5个领域的共计300余个项目进入2024年预研究项目清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 565—2010)等要求开展预研究工作,编制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项目预研究周期为18个月,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此期间开展文献调研、条件试验、实验室间验证等工作,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全部实验研究和材料编制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测司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时跟踪预研究项目研究进展。监测司将对完成预研究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请立项。立项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承担。
四、监测司对预研究项目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视情持续征集新的项目纳入清单,并将未按时完成或未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从清单中删除。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专家研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严谨科学、扎实高效地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预研究任务。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吴萌萌、董雪
电话:(010)84943253、(010)84943036
邮箱:bz@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附件:2024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
2024年12月23日
关键词:
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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