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废止《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厦环规〔2024〕4号
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厦环规〔2024〕3号)文件予以废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开展,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4年11月11日
关键词: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环保政策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