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巩固深化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切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和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开展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环评文件内容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假冒伪造他人签字盖章”“环评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全”“环评机构低价恶意竞争”“环评工程师编制情况异常”“环评工程师‘挂靠’”“审批人员把关不严”等内容展开整治。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如有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环评审批工作人员问题线索,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40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以及网站等方式反映问题和线索。
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陈利
原标题:我省部署开展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关键词:
环境监测,环评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