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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明确自2026年9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整治专项行动。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领域乱象
9月6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节目播出后,四川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成都市成华区连夜开展执法检查,彻查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数据造假等行为。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全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管理,四川举一反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领域采样造假、数据篡改、虚假报告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领域乱象,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有效夯实美丽四川建设基础数据支撑。
明确三大任务,靶向整治监测数据造假
系统梳理,全面排查。专项行动期间,将通过地方自查、省级抽查方式,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和监测机构执业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梳理手工监测委托、自动监测设备信息及机构备案信息,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强化帮扶指导。专项行动将围绕“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目标,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督促排污单位关键监测数据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设备,关键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依法落实手工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要求;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主要监测点位须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同时督促技术服务机构确保监测全流程受控、全程可查可溯。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将对排污单位明示、暗示他人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严惩处。技术服务机构情节严重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情节严重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禁止从业。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公布典型案件和监测技术服务禁止从业信息。
省市联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省市联动,分自查、抽查、总结三个阶段。其中,10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各市(州)全面完成辖区排污单位、监测服务机构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10月11日至11月10日,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组,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平台,实行多源数据交叉对比分析,精准锁定重大问题线索,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联合抽查和督促指导。11月底前,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地方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监管举措。
深化协同机制,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专项行动期间,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筹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同时,深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用好“数据+视频”双重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与“四不两直”现场暗查核查,形成“发现—推送—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体系。专项行动还明确要加强宣传,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知法、守法,持续净化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生态。
原标题:严打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造假!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三个月专项行动
关键词:
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土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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