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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硫连续监测系统可用于分析厂界/厂区中有机硫化物(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乙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含量,结合气象参数在监测系统的上位机形成报表,通过数采仪以标准HJ 212协议上传至环保平台,满足环保监管部门监控要求。同时数据可传送至园区或厂区DCS系统,便于中控室监控厂区各监测点实时浓度。选择性配备冷杉自主研发的云平台,可实现短信通知设备故障信息和超标报警信息、登录及操作记录、自动多点校准、气体欠压及缺液报警等功能。集安全性设计、自动化监测、智能化监管、快速及时报警于一体。
冷杉VOCs监测方案可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厂区、厂界及周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方案主要由采样总管、预处理单元、分析仪表、热脱附仪、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空压机、气象参数、数采仪、稀释仪、电控单元组成。为保证测量的长期准确性,系统配备氮气、标气和零气,定期对系统进行零点和量程标定。
适用标准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1 |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 DB31/T 1090-2018 |
2 |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 HJ 193-2013 |
3 |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HJ 905-2017 |
4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55-2000 |
5 | 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 DB3301/T0277-2018 |
6 |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 国家环保总局令28号 |
7 |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 HJ212-2017 |
8 | 环境空气有机硫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 DB31/T 1089-2018 |
有机硫连续监测系统应用范围:
1、环境空气自动监控
2、居民区大气污染自动监控
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自动监控
4、职业环境空气污染自动监控
5、重点产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控
6、工作场所空气污染自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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